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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第二批取消、承接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2019/06/22 2.1k 阅读 282 点赞

 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第二批取消、承接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烟政发〔201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9〕6号文件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19〕8号)要求,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市政府决定取消市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7项,承接上级下放由市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调整市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3项。

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制定衔接方案,编制有关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按要求向社会公布,并将衔接方案和落实情况于7月1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于海峰,联系方式:6788110。


附件:1.取消市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表

          2.承接上级下放由市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表

          3.调整市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表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