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提取业务进行了优化调整。即日起,缴存人或配偶凡在本市拥有自住住房的,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契税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关线上办理渠道也将于近期分阶段启用。
根据规定,物业费提取以家庭为单位计算额度,每个家庭每年最高可提取3000元,每年限申请一次。而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提取额度则不超过相关票据的实际金额,职工需在取得凭证之日起三年内申请办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办理契税及维修资金提取时,须提供相应的有效票据,具体实施细则可参照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的规定。
在办理流程方面,中心提供了线上与线下两种渠道。线上渠道包括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网厅)和“爱山东”移动端。按照计划,2026年6月1日,线上渠道将率先开通物业费提取业务;自2026年6月15日起,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业务的线上办理功能(含住房公积金网厅及“爱山东”移动端)也将正式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