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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

2018/01/24 1.3w 阅读 427 点赞

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

烟政发〔201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经市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研究,现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11项重点工作提出分工意见如下。

一、完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生产总值增长7%以上。(市发展改革委)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5%左右。(市财政局)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左右。(市发展改革委)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右。(市商务局)

5.外贸进出口、实际使用外资保持平稳增长。(市商务局)

6.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5%和8%左右。(市发展改革委)

7.完成省下达的节能约束性指标。(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8.完成省下达的减排约束性指标。(市环保局)

9.压减煤炭消费量,完成省下达的降碳约束性指标。(市发展改革委)

二、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

10.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完善金融管理协作机制,促进法人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规范健康发展。着力防范化解担保圈和企业流动性风险,扎实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投资理财等领域非法集资行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市金融办)

1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大危化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海上运输、矿山、消防等重点领域综合整治力度,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市安监局)

12.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药品抽检率,推动4000家餐饮服务单位实现“明厨亮灶”,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3.强化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市公安局)

14.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反恐怖工作,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市公安局)

15.加强反走私工作。(市政府办公室)

16.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市民政局)

17.做好信访工作。(市信访局)

18.做好仲裁工作。(市仲裁办)

19.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市法制办)

20.强化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市政府办公室)

21.做好气象服务工作。(市气象局)

22.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市地震局)

23.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市水利局)

24.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市林业局)

25.做好海上搜救工作。(烟台海事局)

26.集中攻坚30个扶贫重点镇、200个扶贫重点村,对6.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不脱政策,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对2215名新识别和返贫人口开展精准帮扶,年内实现稳定脱贫。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人口内生脱贫动力,确保脱真贫、真脱贫。(市扶贫办)

27.推进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政策相衔接,全面落实医疗、教育、住房安全保障政策,实施扶贫特惠保险,提升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质量。(市扶贫办)

28.大力推行孝善养老、公益专岗扶贫,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解决特殊贫困群众生活困难。(市扶贫办)

29.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市财政局)

30.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做到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市环保局)

31.做好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县市区环境保护督察,坚决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市环保局)

32.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深入治理燃煤、汽车尾气、扬尘等污染,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并持续改善。(市环保局)

33.推广清洁煤炭45万吨、节能环保炉具6万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34.继续开展气代煤、电代煤行动。(市城管局)

35.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强化涉水企业污染整治。(市环保局)

36.启动4个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完成94公里雨污分流改造。(市城管局)

37.建设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整治。(市水利局)

38.实施土壤改良修复、农药残留治理等7项工程,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市农业局)

39.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市国土资源局)

40.启动实施国土绿化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深入开展森林城市和森林镇村创建活动,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完成造林和生态修复11万亩、森林抚育20万亩、湿地保护与恢复8万亩。(市林业局)

41.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0平方公里。(市水利局)

42.完善林业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排查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及开发活动。(市林业局)

43.完善海洋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排查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及开发活动。(市海洋与渔业局)

44.完善市环保局主管的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排查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及开发活动。(市环保局)

三、聚焦十项重点工作持续加力

(一)聚焦创新驱动发展,在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上持续加力。

45.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市财政局)

46.落实《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在发展医养健康产业、建设国家临空经济示范区和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等28个方面先行先试,在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中率先突破、走在前列。(市发展改革委)

47.推进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高新区管委)

48.推进济青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等重大创新载体建设。(市科技局)

49.抓好192个市级重点项目。(市发展改革委)

50.发挥国家级核电产业技术平台作用,着力打造国家核电研发和产业化基地。(市发展改革委)

51.发挥海工装备研发平台作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52.发挥新药研发平台作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53.加快建设中德工业设计中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54.支持高校设立与我市优势产业相契合的专业。(市教育局)

55.支持“校所企”共建协同创新平台,支持国内外创新成果来烟转移转化,推动“校所城产”融合发展。(市科技局)

56.高标准创建 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发挥中国(烟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功能,为企业和高校院所提供便利化专利服务。建设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试验区、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产业园。(市知识产权局)

57.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开展市级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0家以上。(市科技局)

58.大力实施“双百 计划”,加强顶尖人才(团队)引进和“金蓝领”培训,发放第二批烟台“优才卡”,引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让各类人才创造活力充分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市委组织部)

59.三年筹集1万套人才公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聚焦主导产业培育,在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上持续加力。

60.重点培育“7+N”主导产业集群,促进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围绕培强做大电子信息、食品加工、有色及贵金属、高端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汽车制造、医药健康等7个优势产业,逐一研究战略规划、突破方向、扶持重点和服务平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61.围绕培强做大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战略规划、突破方向、扶持重点和服务平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62.千方百计推动南山乙烷综合利用项目落地开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63.千方百计推动烟台港西港区LNG项目落地开工。(市发展改革委)

64.千方百计推动开发区新能源汽车项目加快建设。(开发区管委)

65.千方百计推动海上清洁能源综合供给平台项目落地开工。(市发展改革委)

66.全力推进万华百万吨乙烯项目加快建设。(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67.全力推进上汽通用东岳动力总成项目加快建设。(开发区管委)

68.全力推进国际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创新中心项目加快建设。(高新区管委)

69.全力推进中集来福士深海平台试航基地项目加快建设。(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70.着力打造高端石化基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71.着力打造海工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创新中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72.着力打造新能源汽车基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73.着力打造高技术产业基地。(市发展改革委)

74.着力打造国际生命科学创新示范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75.谋划布局人工智能、共享经济等一批前沿产业。积极发展数字经济,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深化与腾讯云合作,推动传统优势产业数字化转型,构建新型数字经济共同体。(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76.谋划布局虚拟现实等前沿产业。(市发展改革委)

77.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设立供应链创新基金,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引进和培育供应链示范企业,建立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共赢的协同发展机制。(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78.大力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促进信息技术向制造业各环节渗透,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79.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试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80.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市质监局)

81.培强做大50户龙头带动型企业和50户创新引领型企业,培育更多行业单项冠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82.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尊重企业家,关心企业家,注重对老一代企业家的培训和新生代企业家的培养,完善企业“直通车”制度,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让广大企业扎根烟台沃土,放眼世界谋发展,回报烟台做贡献。(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聚焦提质增效,在发展现代服务业上持续加力。

83.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市发展改革委)

84.大力发展冷链物流、智能物流、第三方物流等现代物流业,建设济铁烟台物流园、邮政陆运中心等载体。(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85.建设临港产业区。(市港航局)

86.争取国家新型优质服务业集群建设试点。(市质监局)

87.促进“快递+电商”深度融合,打造特色电商小镇,积极培育农村电商。(市商务局)

88.大力发展现代金融业,依托我市经济体量大、实体经济强的优势,引进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支持现有金融机构提升管理层级,鼓励法人金融机构做优做强,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市金融办)

89.支持企业上市和挂牌,提高直接融资能力。(市金融办)

90.加快区域性基金管理中心建设,新增基金350亿元。(市金融办)

91.鼓励发展商业保理等生产性服务业。(市商务局)

92.鼓励发展工程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3.鼓励发展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市科技局)

94.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便利化和高品质转变。支持商贸业打造质量和信誉品牌,创新个性化、体验式消费模式,发展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特色街区和社区便利店等商业形态。(市商务局)

95.积极发展医养结合产业,新建医养结合服务机构20家以上,新增医养结合床位1万张以上。(市卫生计生委)

96.推动文化、体育、信息、家政、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规范化、智慧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做大规模、做强优势、做足特色。(市发展改革委)

(四)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上持续加力。

97.编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市委农工办)

98.支持发展现代种植业,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培育果品、蔬菜、茶叶等特色农产品名优品牌,推进苹果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市农业局)

99.培育水产品名优品牌。(市海洋与渔业局)

100.培育畜禽产品名优品牌。(市畜牧兽医局)

101.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市粮食局)

102.高标准建设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整建制创建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市农业局)

103.建设林果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市农机局)

104.争创省级以上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25个。(市畜牧兽医局)

105.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企业与合作社、农户共建标准化生产基地。(市农业局)

106.新认证“三品一标”100个以上,新建省级农业标准化基地20个,发展粮食高产创建核心区2万亩、水肥一体化26万亩。(市农业局)

107.发展节水灌溉16万亩。(市水利局)

108.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市委农工办)

109.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改造农村公路400公里。(市交通运输局)

110.推动“厕所革命”,基本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任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11.解决12万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市水利局)

112.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双百工程”,“美丽乡村”覆盖率达到65%。(市委农工办)

113.全面完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提升工程。(市民政局)

114.创新发展农业“新六产”,积极培育休闲农业。(市农业局)

115.积极培育乡村旅游。(市旅游发展委)

116.实施150个库区扶持项目。(市水利局)

117.培育一批产业聚集型、创新创业型、文化传承型、强农惠农型特色小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聚焦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在推进各类改革上持续加力。

118.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服务业优质增量供给。(市发展改革委)

119.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制造业优质增量供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120.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农业优质增量供给。(市农业局)

121.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促进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市国资委)

12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制度。(市财政局)

123.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市农业局)

124.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市编办)

125.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法制办)

126.完成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市环保局)

127.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市卫生计生委)

128.扎实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市财政局)

129.全面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继续清理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市财政局)

130.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市发展改革委)

131.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创建 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市发展改革委)

(六)聚焦营造开放发展新优势,在推动全面对外开放上持续加力。

132.以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研究谋划新一轮高水平开放政策措施,策划举办系列宣传推介活动,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市商务局)

133.积极对接世界500强,加大精准招商、专业招商、以商招商力度,新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15个以上。鼓励外资投向现代服务业,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资运营。(市商务局)

134.坚持“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积极对接国内500强、央企和行业领军企业,围绕制造业“7+N”主导产业集群,开展全产业链招商,千方百计引进具有支撑力和带动力的大项目好项目。(市发展改革委)

135.在优化贸易结构上狠下功夫。实施品牌出口增长行动,扶持骨干外贸企业创新发展,建设加工贸易转型示范基地,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占比提高到15%以上。创新发展服务贸易,培育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市场采购贸易等新业态。有效引导对外投资,带动产品、技术、标准出口。(市商务局)

136.在园区发展上集中突破。烟台开发区要更好发挥开放龙头作用,烟台高新区要探索推行大部门制改革,烟台保税港区要进一步发挥特殊政策功能、培育特色产业平台,东部新区要明确产业定位、强化产业招商,招远开发区和省级开发区要开展行政管理、人事制度、投资服务等体制机制创新。制定中韩(烟台)产业园建设方案,打造中韩地方经济合作和高端产业合作新高地。加快复制推广自贸区政策,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市商务局)

(七)聚焦城市提升工程,在推进城市化上持续加力。

137.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加快编制专项规划、控制性规划,高水平做好城市设计,深入推进“多规合一”,构建全域规划体系。(市规划局)

138.开工建设环渤海潍烟高铁,计划2021年建成通车。(市发展改革委)

139.开工建设大莱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计划2020年建成通车。(市发展改革委)

140.开工建设烟台蓬莱国际机场二期工程,计划2021年建成启用。(市口岸办)

141.开工建设烟台港西港区原油码头二期和通用泊位工程,计划2020年建成投用。(市港航局)

142.建成龙青高速公路。(市交通运输局)

143.开工建设文莱高速公路。(市公路局)

144.全力争取国道G228烟台城区段改线、高速G18烟台段外移项目尽早实施。(市公路局)

145.开展全域治水三年攻坚行动,统筹实施河库水系连通等150个重点水利项目。增强全民节水意识。配合推进黄水东调应急二期工程。到2020年新增供水能力4.2亿立方米,基本满足特枯年份用水需求。(市水利局)

146.大力实施市区再生水利用工程,两年内实现应用尽用。(市城管局)

147.统筹推动芝罘湾港区搬迁、规划、招商和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48.精心实施朝阳街、所城里保护修缮,打造传承开埠历史、彰显文化底蕴、富有时代气息的城市经典。(芝罘区政府)

149.加大“三改一通”攻坚力度,改造棚户区10万户以上,改造老旧小区240个,改造背街小巷307条,打通市区断头路40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50.推进塔山南路、塔山北路等30条城市道路工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51.滨海路开发区至蓬莱段建成通车。(市交通运输局)

152.精细化管理城市,突出滨海沿线、城市主干道、出入口等重点区域,深入推进城市亮化、美化、绿化、净化。(市城管局)

153.实施智慧交通工程。(市公安局)

154.实施智慧环卫、智慧市政工程。(市城管局)

155.新增和优化调整公交线路35条,新建改造公交站亭115座,创建 国家公交都市。(市交通运输局)

156.引进市区第二气源,新增天然气用户2万户。(市城管局)

157.建设海绵城市28平方公里。(市城管局)

158.新增集中供热2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率达到79%。(市城管局)

159.启动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配套工程。(市城管局)

160.统筹城乡发展,开展国家和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促进城乡基础设施、要素配置、基本公共服务等均衡布局,增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力和承载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八)聚焦陆海统筹,在建设海洋强市上持续加力。

161.加快建设国家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城市,设立海洋产业发展基金,培育壮大海洋生物医药等特色产业,建设8个海上多功能综合平台,创建 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市海洋与渔业局)

162.加快“海上粮仓”建设,实现由浅海向深海养殖发展,打造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市海洋与渔业局)

163.加快推进国家级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涉海机构和企业开展重大科技创新,建设8处省级以上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打造海洋科技产业聚集示范区。(市海洋与渔业局)

164.培育东方海洋等10家渔业种业龙头企业,做强海参、扇贝等种业基地,打造“水产种业硅谷”。(市海洋与渔业局)

165.推进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实施蓝色海湾、生态岛礁等修复工程,清理规范近海养殖,确保近岸海域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市海洋与渔业局)

166.推进长岛海洋生态保护和持续发展,创建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旅游度假区、发展示范区。(市发展改革委)

(九)聚焦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在打造文化旅游名城上持续加力。

167.振兴京剧码头,提升胶东红色文化、开埠文化、葡萄酒文化、仙道文化等特色文化影响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68.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市文明办)

169.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书香烟台建设。(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70.举办第二届文化惠民消费季,组织开展400场惠民巡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71.高水平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海阳、蓬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高标准打造从昆嵛山至长岛滨海黄金旅游线。(市旅游发展委)

172.加快实施张裕工业文化旅游、莱阳丁字湾恒大旅游综合体等20个重点文旅项目。(市旅游发展委)

(十)聚焦补短板强弱项,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持续加力。

173.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留烟就业创业,城镇新增就业13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74.健全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75.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提高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水平,全面推开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76.逐步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1.4万户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77.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市民政局)

178.发展现代慈善公益事业,落实各项福利保障制度和优抚安置政策。(市民政局)

179.发展残疾人事业。(市残联)

180.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市妇联)

181.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市老龄办)

182.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城乡义务教育,完成“全面改薄”任务,建立消除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长效机制,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择校热”等突出问题。(市教育局)

183.启动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改扩建一批普惠性幼儿园,两年内新增2.6万个幼儿学位。(市教育局)

184.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和职业教育内涵建设工程,支持驻烟高校发展,办好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市教育局)

185.建设国家健康城市,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加快医学中心及专科医院建设,推进中医药传承发展。(市卫生计生委)

186.健全分级诊疗体系,大力培养全科医生,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市卫生计生委)

187.完成10个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工程建设。(市卫生计生委)

188.统筹发展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打造城市社区“十分钟健身圈”。(市体育局)

189.加强援藏援疆和扶贫协作工作。(市发展改革委)

190.加快市县档案馆建设。(市档案局)

191.做好史志工作。(市史志办)

192.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市民族宗教局)

193.做好红十字等工作。(市红十字会)

194.做好人民防空工作。(市人防办)

195.加强国防教育、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工作,争创新一届双拥模范城,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局面。(市民政局)

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96.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编办)

197.探索组建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市编办)

198.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市编办)

199.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继续推进“零跑腿”“只跑一次”改革,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市政务服务管理办)

200.全面推行代办制,优化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容缺审批等制度。(市政务服务管理办)

201.实行证照统一免费寄送。(市政务服务管理办)

20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市工商局)

203.开工建设市民中心。(市发展改革委)

204.整合12345政务服务热线,更好地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市政府办公室)

205.完成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实现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共享。(市政府办公室)

206.深入实施“七五”普法,巩固“法德共进”成果。(市司法局)

207.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和工作监督,认真执行有关决议决定,主动报告政府工作。加强同市政协的民主协商,接受民主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市政府办公室)

208.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市法制办)

209.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市政府办公室)

210.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让公众更多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促进政府有效施政。(市政府办公室)

211.强化审计监督。(市审计局)

各牵头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按照一个任务目标(能量化的必须量化,不能量化的必须提出明确要求)、一个时间表(完成时限具体到月到日)、一个路线图(6-12项关键时间节点,无关键时间节点的列出每月进度计划)、一个分管领导、一个责任科室(单位)、一个具体责任人“六个一”的要求,成立专班,制定具体推进计划,填写《项目计划表》,于2月1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要统筹抓好各项重点工作在本辖区的落实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要对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市考核办要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经济社会综合考核。


附件:1.《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表

          2.×××项目计划表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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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