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烟台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烟政发〔2018〕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实施科教兴烟、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烟台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经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市政府决定:
授予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大学烟台市科学技术合作奖;
授予“注射用重组人B淋巴细胞刺激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泰爱)”等2项成果烟台市自然科学奖一等奖;
授予“渤海典型污染物生态毒理效应与分子生物标志物研究”等4项成果烟台市自然科学奖二等奖;
授予“自升式海洋油气生产平台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烟台市技术发明奖一等奖;
授予“蛹虫草新菌株、新型栽培技术及新产品的研究开发”烟台市技术发明奖二等奖;
授予“流水线式全自动酶联免疫工作站”等2项成果烟台市技术发明奖三等奖;
授予“AP1000钢制安全壳制造技术研究与应用”等7项成果烟台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授予“低重稀土高性能烧结钕铁硼磁体”等28项成果烟台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授予“智能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等45项成果烟台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希望获奖单位和人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勇攀高峰。全市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获奖者学习,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为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