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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招远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低碳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园区配套工程四条道路砂石料利用方案》的公示

2026/04/21 7.4k 阅读 271 点赞

关于《招远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低碳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园区配套工程四条道路砂石料利用方案》的公示

《招远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低碳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园区配套工程四条道路砂石料利用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审查,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送至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地址。

通讯地址:莱山区新苑路7号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联系电话:0535-671900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