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05 【打印本稿】 【关闭】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上旬至2024年1月中旬,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3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中心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把开展巡察整改作为重要工作,主动担当、忠实履责,系统谋划、扎实推进。
(一)深化思想认识,压实政治责任。中心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发现有关问题情况通报》。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先后主持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警示教育大会等,加强干部思想引导,带头领办重难点任务。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二)分类推进整改,认真解决问题。中心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效果导向相统一,聚焦巡察反馈意见,逐条分析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采取动态推进、对账销号办法,做到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认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紧扣反馈问题,深刻检视剖析,进一步明确改进方向和工作措施,扎实做好问题整改。
(三)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中心党组坚持把全面整改和具体工作结合起来,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全面完善中心在内部管理、效能建设、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方面的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有力推进中心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良好局面。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围绕信息系统建设、数字化治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干部队伍建设、执法投诉处置、贷款管理及风险防控等工作分别赴分支机构、其他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调查研究。加强调研成果转化,印发《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对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2.聚焦住房公积金主责主业,着力强化责任担当。一是狠抓归集扩面工作。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将“集中宣传月”由1个月扩展到2个月,提升住房公积金制度社会知晓度。活动期间,采取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深入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同时深入未建立制度企业走访,送政策上门,面对面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提高企业负责人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强制性的认识。摸清未建未缴单位及职工底数,通过政务信息共享等方式,比对核查社保信息,精准发力,不断推进归集工作提质增效。制定扩面计划,将任务指标分解到各责任机构,加大量化考核力度。修订《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对生产经营正常、具备缴存条件的单位,经宣传发动后拒不开户的,按规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二是在政策制定创新上加快步伐。将商转公直转业务(无需自筹资金)列入2024年市级改革事项,经前期调研、与合作银行接洽协商,进行系统功能开发,组织业务培训等,于7月1日起正式开展该业务。对灵活就业人员政策进行优化调整,降低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缴使用公积金政策门槛。三是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按计划上线运行核心业务系统及线上服务渠道,新系统具备“智慧、多元、开放、安全、超融合一体化”五大特征,采用微服务架构,实现不停业务升级维护,保证系统运行稳定。规范电子档案管理,完成电子档案录入工作。
3.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服务质效。一是切实维护职工切身利益。中心专题部署“休眠账户”整治清理工作,对社会发布《开展“休眠账户”整治清理告知书》,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流程、工作机制,确定牵头科室,分步骤、分阶段协同推进整治工作,做到边改边立,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二是提升服务质效。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中心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组织中心各党支部分别制定学习计划,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学习《条例》原文并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有效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制定《12345热线处置规范》,动态更新12345知识库,集中对今年以来的热线工单进行“回头看”,定期汇总工单热点问题、梳理焦点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做好对接。三是多种举措提升职工诉求解决率。出台《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维权纠纷调解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大职工维权投诉的调解力度,在第一时间与当事双方沟通,讲解政策规定和典型案例,促进双方和解。邀请律师参与调解,为当事双方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提高调解效率。自6月起建立职工维权诉求解决定期通报机制,对各分支机构处置进度和效果进行监督评估。
4.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不断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一是降低贷款逾期率。制定《烟台市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管理办法》,起草《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地产项目合作管理办法(试行)》。积极推进诉讼积案化解,对接法院履行有关程序,提高强制执行的进度和成功率。二是规范大额资金调拨管理。将大额资金调拨纳入党组会议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内容,出台《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办法》《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资金拨付操作规程》,按规定程序管理并调拨资金。出台《烟台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受委托银行考评办法及实施细则》《烟台市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准入及退出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委托银行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提升服务质量、工作绩效和风险防控能力,更好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和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严肃有关制度规定,要求各机构严格操作执行,由市中心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强化内控管理。印发《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稽核工作规定》,明确内部稽核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程序、结合运用和违规责任等,进一步强化内部稽核工作。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召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加强责任落实情况调度,研究分析存在问题,部署工作推进意见。加大对分支机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督促指导,班子成员通过调研、谈话、召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专题会议,督导分管分支机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强化监督责任履行。组织中心纪检干部参加纪检工作培训,提升工作能力,与机构编制、组织部门沟通,推进纪检干部配备工作。
2.强化机关作风能力建设。严格考勤制度执行,定期公示考勤情况,组织全员集中学习中心新修订的请销假制度,提升纪律意识,严格内部请销假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要求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严守值班纪律。加大工作落实力度,紧扣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工作落实。党组成员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围绕学习专题和学习内容,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撰写交流发言材料。
3.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是加强公车管理。规范加油卡管理使用,严格执行“一车一卡”规定。加强车辆维修管理,严格执行经费报销制度。二是规范外出培训活动。按要求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报批程序,规范组织开展培训。三是加强报销、领用补助管理。梳理差旅费审批报销流程,修改完善公务出差审批单、差旅费汇总单,完善《经费财务管理办法》。对各分支机构分管经费财务负责人、经费会计、出纳人员开展经费财务专题培训,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四是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督导分支机构强化“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对经费使用合理性、必要性的审查,精简活动,压减经费支出。
4.加强财务管理。一是严把财务审核关。对各分支机构财务人员进行经费财务集中培训,组织学习财务制度,提升专业素养。严格按照经费财务工作要求,规范报销程序,完善财务报销手续,加强费用明细审核。二是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切实增强规范意识,在项目招标采购工作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项目招标采购等工作。
(三)加强党的领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全面加强中心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一是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及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做到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党组会议,自觉接受监督。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自觉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的能力。
2.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一是理顺分支机构管理体制。就中心管理体制理顺事宜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积极推动分支机构体制理顺。二是提振队伍精气神。适时启动干部职务调整,充实科级干部队伍力量。进一步增强争先创优意识,强化实干担当精神,今年以来2次在省级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三是规范用人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人社和编制部门关于编外人员的工作要求,严控人员数量。四是加强因私出国审批。修订《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组织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严格履行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
3.建强基层党组织。一是加强分支机构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中心党组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分支机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不断增强分支机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的责任感。二是加强对分支机构党建工作的督导。班子成员分别深入党支部联系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督导督学。修订完善党建工作考核标准,提升指导的针对性,增强督导实效。三是规范党务基础工作。组织开展党务培训,对《党组织工作制度手册》进行修订完善,更新制度依据和工作流程。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确保程序合规、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扎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党组对巡察整改落实的重视程度,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领办整改措施,对整改措施进展情况逐一审核把关,定期调研整改进展,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落实的统筹推动,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2.加大问题解决力度。党组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形式,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扛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底有总结考核。班子成员集体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规范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指导分支机构严格落实年休假相关规定。成立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制作业务指导流程,指导相关单位按要求推进住建部监管平台问题整改工作。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中心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有不足。下一步,中心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对照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推动中心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思想认识。中心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中心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持续抓好整改。强化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对各项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取得阶段性成效和需长期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三)加强建章立制。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在抓好整改的同时,进一步梳理完善各项制度规定,对中心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推动制度废、改、立工作。对整改工作中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通过制度建设的成效进一步固化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5-6686690;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5楼;电子邮箱:zfgjjrjk@yt.shandong.cn。
中共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