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对烟台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3项整改任务的销号公示

2026/06/21 1.8w 阅读 382 点赞

按照《<山东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33项问题整改销号验收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烟台市市场监管局承担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3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到位,现进行销号公示。

一、整改任务

违规销售不合格农膜。国家有关部门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全面加强市场监管,禁止企业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地膜。2025年以来,青岛平度市共对农膜生产企业和销售点抽检41批次,发现8批次不合格。督察组随机抽查也发现不合格农膜在正常销售。

二、整改目标

严防企业违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农用地膜。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开展经营业户底数摸排。对辖区内所有塑料薄膜生产、销售企业实地摸排,并动态更新。截至验收时,全市共摸排农膜相关生产企业24家,销售企业165家,均已纳入监管台账。

(二)开展农用地膜专项整治。印发《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用薄膜监督检查及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将农用薄膜常态化纳入烟台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出台《关于开展2026年度生产销售环节农资产品“提质保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相关文件,印发《鲁市监质监字〔2026〕28号文件联合开展农用地膜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明确整治目标与工作路径;多次赴企业开展突击检查,通过测厚仪快检锁定违法线索,查扣超薄农膜3900余卷,形成高压的监管态势,截至验收时,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250人次,检查生产销售单位569家次,立案31起,移交公安1起,罚没款金额26.04万元;联合多部门开展2026年“春风护农”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将非标地膜纳入农资打假工作范畴,印发《关于落实<2026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烟农〔2026〕68号),通过部门联动,增强非标地膜监管力度。

(三)开展宣传培训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及强制性国家标准GB13735为核心进行现场宣贯,组织农膜经营业户签订《塑料薄膜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在农膜生产车间、农资经营门店张贴农用地膜法规政策明白纸和政策文件3000余份;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线上平台投放《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倡议书》等宣传材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废旧农膜科学使用和合理回收专项行动,累计培训农户1.4万余人次,有效提升农户农膜科学使用意识。

(四)开展验收工作。印发《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市场监管条线自我验收工作的通知》组织专题会议部署销号工作;制定《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第33项问题整改销号验收复核工作方案》;成立三个市级验收复核工作组,明确时间节点与验收标准,由局领导带队以“随机抽查、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实地验收。

四、整改效果

通过从生产、流通领域开展农用地膜专项整治,整改任务已完成,基本消除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农用地膜现象。

五、销号验收情况

烟台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山东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33项问题整改销号验收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进行整改,经省市场监管局验收合格,档案资料齐全,符合销号标准。

以上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2日至7月3日

联系电话:0535-6920119

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17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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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