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砂石资源利用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审查,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8日,共5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送至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地址。
通讯地址:莱山区新苑路7号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联系电话:0535-6719005
附件:《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砂石资源利用方案》
《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砂石资源利用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审查,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8日,共5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送至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地址。
通讯地址:莱山区新苑路7号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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