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参保人员家属:
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要求,我中心将对龙口市养老保险沉淀账户开展专项清理和返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范围
参加企业职工或居民养老保险且已经去世、个人账户余额未完成清退的参保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申领人范围
参保单位或者去世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等法定继承人,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去世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申领手续。
三、办理方式
1.办理地点:烟台龙口市工商联综合体4楼社会保险服务中心33号窗口
2.联系电话:0535-8779379(个人账户科)
3.所需材料:
(一)参保人员医学死亡证明原件。
(二)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法定继承人与参保人员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等。
(四)参保人员或法定继承人银行卡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一)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即视为送达。逾期未办理的,龙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将按照《关于做好养老保险沉淀账户处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对仍未办理个人账户申领手续的参保人员予以封存个人账户处理,待其法定继承人申请办理相关业务时予以解封。
(二)申请人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虚报信息等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如存在继承争议,建议通过司法途径明确继承权后办理申领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龙口市企业参保人员去世后个人账户余额长期未申领名单.xlsx
烟台龙口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