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参保人员家属:
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要求,我中心将对蓬莱区养老保险沉淀账户开展专项清理和返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范围
参加企业职工或居民养老保险且已经去世、个人账户余额未完成清退的参保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申领人范围
参保单位或者去世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等法定继承人,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去世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申领手续。
三、办理方式
1.办理地点:烟台市蓬莱区创发东路17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2.联系电话:0535-5617107(企业职工)、5606396(居民养老)
3.所需材料:
(一)参保人员医学死亡证明原件。
(二)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法定继承人与参保人员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等。
(四)参保人员或法定继承人银行卡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一)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即视为送达。逾期未办理的,蓬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将按照《关于做好养老保险沉淀账户处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对仍未办理个人账户申领手续的参保人员予以封存个人账户处理,待其法定继承人申请办理相关业务时予以解封。
(二)申请人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虚报信息等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如存在继承争议,建议通过司法途径明确继承权后办理申领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1.蓬莱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去世后个人账户余额长期未申领名单.xlsx
附件2. 蓬莱区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去世后个人账户余额长期未申领名单.xls
烟台市蓬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