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度烟台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烟政发〔20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烟、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烟台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经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市政府决定:
授予何友院士烟台市科学技术最高奖;
授予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科学技术创新奖;
授予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大学、北方工业大学、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烟台市科学技术合作奖;
授予“基于分子印迹材料的样品前处理技术与分子识别”烟台市自然科学奖一等奖;
授予“分子、团簇基态及低激发态性质研究”等2项成果烟台市自然科学奖二等奖;
授予“烟台海岸带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微生物修复研究”烟台市自然科学奖三等奖;
授予“缩合加氢法制新戊二醇技术”等4项成果烟台市技术发明奖二等奖;
授予“LCD显示用高对比度负性混合液晶”等2项成果烟台市技术发明奖三等奖;
授予“表面材料水性化的关键树脂及应用解决方案”等6项成果烟台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授予“刺槐突瓣细蛾生物学特性与无公害防治技术研究及应用”等27项成果烟台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授予“核电站非能动实体防火保护技术创新体系”等45项成果烟台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勇攀高峰。全市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获奖者学习,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为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