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誉鑫碘盐厂:
关于职工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事项告知书》(莱社险告〔2025〕47号),告知事项为:职工投诉你单位2001年3月至2005年12月未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保保险费,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到我中心办理申报。
请你单位自此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莱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稽核科领取告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莱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2日
联系人:刘伟
联系地址:莱州市为民街59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52室
联系电话:2235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