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现将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如下:
1.医疗机构名称:莱州市妇幼保健院
2.申请事项:增加执业地点
3.拟增加执业地点:莱州市文化东街281号2、3、4层***
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2026年2月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真实客观,并提供个人或单位真实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35-6788036
通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1A08
邮编:264003
邮箱:ytsspjmsbzk@yt.shandong.cn
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