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社会组织: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4号)、《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教监管字〔2022〕5号)和《烟台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烟台市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烟教发〔2023〕8号)要求,现启动我市2025—2028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的申报和全国性、全省性竞赛活动备案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备案)范围
本次申报范围为2025—2028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竞赛活动应符合《烟台市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经教育部认定的2025—2028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山东省教育厅认定的2025—2028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如2025—2028学年需在我市举办全市性线下竞赛活动,具体承办或组织实施单位应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在烟台市教育局备案。
竞赛活动组织主体(主办方或承办方)应为在国家、省级或市级机构编制部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正式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竞赛活动组织主体必须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备较强的专业影响力和学术团队。经查实在举办竞赛过程有违法违规行为,致竞赛活动被终止的,其竞赛活动组织主体不得再次申请举办全市性竞赛。
二、申报(备案)时间与方式
申报(备案)材料受理时间为2026年2月2日至3月13日(以实际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申报(备案)的组织主体须将材料(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mbjy@yt.shandong.cn,邮件主题与文件命名为“全市性竞赛活动申报/全国(省)性竞赛活动备案+组织主体名称+竞赛活动名称”,同时将一式两份的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后邮寄至烟台市莱山区新星北街5号附1号烟台市教育局401室。逾期将视作放弃申报(备案)。
三、申报(备案)材料
(一)全市性竞赛活动申报材料
1.《烟台市2025—2028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申请表》(附件1)。
2.组织主体(主办方)的正式申请函件(盖章)、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盖章)。如由两个(含两个)以上单位联合主办的,应提交全部主办方的上述材料。
3.竞赛活动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4.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包括名称、目的、时间、对象、程序、管理团队、专家团队、主办单位、资金来源、实施预算、比赛用具、保障条件、回避方式、过往办赛情况、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异议处理机制等内容,如涉及命题、专家盲评等事项,还需包括保密措施。
5.组织主体(主办方)举办竞赛活动承诺书(附件3)。
6.上一次申报周期经市教育局批准并举办了竞赛的主办单位,还应提供上一轮赛事总结和财务决算。
7.市教育局认为应该作出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
(二)全国(省)性竞赛活动开展全市性线下活动备案材料
1.《全国(省)性竞赛活动开展全市性线下活动备案申请表》(附件2)
2.承接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盖章),如由两个(含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承办或组织的,应提交全部承接单位的上述材料。
3.主办单位的授权文书(主办单位有明确指定市赛组织单位的可直接提供有关文件)或承接全国(省)性竞赛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市内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包括名称、目的、时间、对象、程序、管理团队、专家团队、承办单位、资金来源、实施预算、比赛用具、保障条件、回避方式、过往办赛情况、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异议处理机制等内容,如涉及命题、专家盲评等事项,还需包括保密措施。
5.组织主体(承办方)举办竞赛活动承诺书(附件3)。
6.上一次申报周期经市教育局批准并举办了竞赛的承接单位,还应提供上一轮赛事总结和财务决算。
7.市教育局认为应该作出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
四、有关说明
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清单每三年动态调整一次,中间不再集中组织竞赛申报和备案。如有发现竞赛组织主体在组织竞赛过程中,存在违反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列入我市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黑名单”。
联系人:栾悦,联系电话:0535-2101871
附件:1.烟台市2025-2028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申请表
2.全国(省)性竞赛活动开展全市性线下活动备案申请表
3.举办竞赛活动承诺书
烟台市教育局
2026年2月2日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烟台市2025-2028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申请表.doc
附件2:全国(省)性竞赛活动开展全市性线下活动备案申请表.doc
附件3:举办竞赛活动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