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改革的意见》(鲁教师发〔2024〕1号)《烟台市教育局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中小学中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烟教函〔2025〕101号)文件有关要求,经个人申请、单位考核认定、市教育局审核,孙嘉玮等66名同志符合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具备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能力和水平,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至2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情况反映至烟台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相立伟,联系电话:0535-2105505,电子邮箱:ytjyjrsk@yt.shandong.cn。
附件:2025年度烟台市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考核认定结果.xls
烟台市教育局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