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4件居留许可宣布作废的公示
CHA MOONCHAN等4人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原任职单位申请注销该人所持居留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拟对CHA MOONCHAN等2人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现予公示:
VADAKKAN JOSEPH SIBI,男,印度国籍,护照号码:T9581857,居留许可号码:104090470,有效期至2026.06.14。
ABOUMALWA MOHAMED KAMEL TAHA AHMED,男,埃及国籍,护照号码:A28431238,居留许可号码:104091079,有效期至2026.08.06。
DURAI KANNU SHANMUGAM,男,印度国籍,护照号码:N9126770,居留许可号码:104090275,有效期至2026.04.10。
EFFENDY ANTHONY,男,印度尼西亚国籍,护照号码:X5305316,居留许可号码:104090720,有效期至2026.07.09。
公示时间自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11日。公示期间,当事人可自行到我局办理证件注销手续,逾期不办,我局将于2026年3月11日宣布证件作废。
特此公示。
烟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