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芝罘区振华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4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苗壮,91370602328485523C,民间融资业务经营许可证编码:105352014009。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9日注销。按照《关于明确地方金融组织退出程序和材料报送清单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因烟台芝罘区振华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市场主体已注销,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拟取消该公司民间资本管理业务资格,相关业务许可证已由属地监管部门收回。公示期自2026年4月2日至4月16日,如有异议,请与烟台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35-6789371)。
烟台市财政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