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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烟台芝罘区振华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退出民资行业的公示

2026/04/01 1.4w 阅读 302 点赞

烟台芝罘区振华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4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苗壮,91370602328485523C,民间融资业务经营许可证编码:105352014009。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9日注销。按照《关于明确地方金融组织退出程序和材料报送清单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因烟台芝罘区振华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市场主体已注销,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拟取消该公司民间资本管理业务资格,相关业务许可证已由属地监管部门收回。公示期自2026年4月2日至4月16日,如有异议,请与烟台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35-6789371)。


烟台市财政局     

2026年4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